先不谈这些事情的真假,暂且把它当作真事来讲,问题仍然摆在那:受害人的家属何时候必须首先证明自身是白璧无瑕的,才可以痛哭,才能够喊冤?
当一个人遭受到伤害的时候,旁观者首先想到的,往往并不是伤害是否发生,而在于这个家属在平时是否够体面、性格是否足够温和、过去是否曾经说过不恰当的话语,身上是否能够找出一些瑕疵。
似乎只有一个没有缺点,才能站出来说是自己受了委屈。
但是这样一来标准就变得奇怪了,家属先要接受审判,先把自己置于聚光灯之下,先要证明自己并非坏人,才能被允许说出痛苦。
那么谁才符合标准?
谁能一生都不犯错误,谁能在大的打击之下始终保持冷静,谁还能保证过去没有什么令人不满的事情?
要是答案是圣人的光芒加身的话,那么现实中恐怕没有哪个人真的有资格去喊冤。
更为荒谬的是,如果受害人的家属仅仅只是说话不够好听,情绪不稳定,又或者身上有某些可以挑剔的部分,就会有人马上把注意力转移到伤害本身,转而去讨论他是不是在骗人。
这并非是在辨别真相,而是在为受害者设定门槛。
似乎只要家属并不是完美人,发生于他们身上伤害便可以打折,甚至可以怀疑是否存在。
但一个人品行有问题,与他是否受到了伤害并不相同。

家属是否有缺点,与他们能否痛哭,也并不相同。
如果这两件事情被强行捆绑在一起,那么受害人将被要求承受双重的压力:一方面承受伤害自身,另一面又要在痛苦之中保持一副不可挑剔的模样。
这样的要求本身是不公平的。
人并非因为完美而值得尊重,也并非表现得足以得体,才能够得到基本同情。
特别是当一个妈妈的心受到了伤害的时候,别人可以不喜欢她,不理解她甚至不同意她的一些做法,可是请不要再伤害她的内心。
反过来说,加害者的谎言,为什么却可以被轻易放过?
家属一句话说的不够好,被追问是否欺骗;加害人说了谎,但有人却忙着替他找理由,此标准本身已经失衡。
为什么受害人的家属要求这么高,而加害人却只需要辩解就可以了?
如果判定事实的方法,是先查看受害者是否具备圣人的品质,然后决定是否相信他们的话,那么,被保护的或许就不是真实的情况,而是对于强者更为方便的理解。
如此魔幻的故事。
痛哭并非是道德的考验,喊冤也并不需要先获得完美人格资格证才行。
应该看事情自身,应该辨别事实,而非谁更能维持面子。
受害人的家属无需完美,才可以承认自己的痛苦,才能够为所受的伤害发出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