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不想回复的,但是这件事情确实让人不得不吐槽。
孩子生病了,妻子难受吗?
一个儿子的离开,对于妻子而言是怎样的一种打击,别人不一定能完全了解,但至少也不能假装,这件事情仅仅和一个人相关。
丈夫想要再生一个孩子可以理解成是他自己的心愿,但妻子同样也是这一段婚姻当中的当事者,她并非是一个能够被绕开、安排、被换位置的人。
如果他仅仅为了自己的孩子,而想要通过离婚解决问题的话,他是否认真思考过,妻子将被置于何处。
这并不是一句我有权利就能轻易带过的事情。
是不是离婚,真的是个人的选择,没什么所谓的能不能,
婚姻到底是怎样的一种状态,夫妻两个人都可以做出自己的选择,别人是没有资格为他们按下那个确认键的。
可权利是否可以使用,与使用权利后是否承担责任是两码事。
一个人是可以离婚的,但是不可以因为这是他的权利,而认为自己无需顾及妻子。
尤其是孩子病逝后,妻子所面对的本就是难以忍受的失去。此时丈夫若只想自己再次生一个,那么问题就不仅仅是想不想再生,而是是否有将妻子当作一个完整人面对。

他能有愿望,他也能有痛苦,他还能对未来做出自己的决定。
但妻子同样也有她的苦楚,她同样有自己的抉择,她并不是实现他人愿望的手段。
离婚并不是一个仅仅对自己有效的行为。至少在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不能仅仅只是想着自己还能获得什么,而是完全不考虑妻子要承受什么。
再次生育孩子也并非是一个能够覆盖掉的按钮,也并不是说“以后再生育一个”就可以让已发生的事情消失。
这并非是在劝说谁要留下,也并非在劝导谁要放弃再生孩子。
如果两人已经不能继续生活的话,离婚是可以做出选择的,不过这个选择是不能被当作理所当然的,也不能直接排除妻子的感觉。
说到底是不是离婚,是权利的问题,怎么使用这个权利,确实是一种人品。
一个人在最容易谈论权利时,往往只看到自己受限制的时刻。
但是真正考验他的,却是他明明能够只顾自身,却还愿意承认自己身边的人同样在承受,同样也有资格认真对待他。
所以,若不是为了吸引流量的话,这件事情没有一个标准的答案,也不会有谁能够替当事人做出决定。
但是没有标准的答案,并不意味着没有判断力。
想离婚是个人的选择;想再生个孩子也是个人的愿望;只不过这两件事情都不可以建立在没有看待妻子、压制妻子,把妻子当作代价的情况之上。
否则,所谓自由,最终只剩下一个人将自己的想法说成是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