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当中,生孩子自然是最重要的事情,但是婚姻不能仅仅只有这一件事情。
你的权利你做主,你想离就离开,想生你生,这些都不是你的问题。
但是如果将离婚理由归结到妻子生的孩子病死,归结为丈夫之后不可再生,那么问题就不仅仅在于离不离婚,而是你到底把她当成是什么。
她的最大错误,不就是当初的选择嫁给了你,将自己一生的幸福押在了你的身上,最终输得很惨很彻底吗?
孩子乃母亲身上之肉,孩子一旦消失,母亲所承受之悲痛,并非旁人说一句再生一个便可以抹平。
她失去了不仅仅是个孩子,而是身体上的一种生育能力以及对以后的生活的许许多多的想象。
此时,丈夫不心疼她,不呵护她,而是想再婚,想如何重新寻找一个可以生孩子人,说难听点,就是将她推向没有退路之处。
你娶的是一个要共同生活的老婆还是一台生孩子机器。
机器还可以工作,那就留下来吧,不能生的话,就觉得报废了。这种婚姻观,任何人听了都会感觉冷。
孩子没有,老婆也就不能生育,留下老婆似乎没有用,留着她又要吃饭,所以想放下她。

这并非是面对一个一样的家庭,它是在计算一个人使用价值的。
要是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只能说这个妻子以前并没有看清楚丈夫,也不知道自己嫁进了怎样的一段婚姻,等事情发生了之后,后悔往往已经成为了一辈子的事情。
当然选择离婚属于个人的权利,谁都不能代替谁去生活。
但是能不能离开,和是否应该将一个刚刚没有孩子,又没有生育能力,被淘汰的女人看作是两码事。
要是不离婚,请用心照顾她,陪她去面对失去了孩子之后的日子,也承认,她首先是需要被尊敬的人,而并非是等待恢复的生育方式。
最后还是要离婚的话,也应该妥善处理好自己应该负担的责任,不要将所有的错误都推给她,也不要让她已经承受了巨大的打击,而且还要自己去面对婚姻抛弃。
当一个女人在孩子没有了,丈夫也不再要她之后,再次面对生活的时候,需要经受多大的击打,外人是很难真正了解的。
女怕嫁对郎,并非说女人结婚失去选择。而是说选错一个仅仅把她当成生育对象,代价有可能会在她的一生中。
因此,问题并不仅仅在于是否要再婚、是否再生,而在于两个人是否还能够把彼此当作完整的一个人。
婚姻是可以走到终点的,生育的能力也有可能因意外而丧失,但是人的尊严并不应该因此而被一起收走。
如果还可以留下,就不要只留一个名字上的婚姻;如果要分开的话,也请做好事情。
归根结底还是好人太多,只不过一个人是否好人,常常需要看最艰难的时刻,他如何对待身边已经无法为自己带来益处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