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活着,必然离不开伤残与死亡的危险,这是谁也无法替代别人取消这个事实。
有人问失独本身就是一个风险,那么多要一个,两个孩子就可以避开这种风险?
我认为,事情并非如此简单。
孩子多了,当然不代表所有的孩子都会遇到意外,也并不意味着一个孩子出现意外后,其他的儿童就可以抵消掉那份失去。
所谓避开风险,听上去好像在做一道能够计算的题目,似乎只要加上数量,就可以改变结果。
但孩子并非用来分担风险的数目,也不是为父母准备好的备用的答案。
至少,在孩子活着的那个时候,他获得的是全家人的全心全意。
这份爱实实在在地发生过,并不会因为之后家庭中还有另外一个孩子而变少,也不应当被解释成是某种风险控制的结果。
与此同时,那个丢失的孩子也不会因家中还有一个还活着的小孩子,而从心中消失。
有人或许会想,如果身边有孩子,那么痛苦是否就能减轻一些。
但是,有一个活下去的孩子,与失去另外一个孩子所带来的痛苦,并非同一道题目,也没有谁将谁抵消的那种关系。

新生的孩子能带来新生活的内容,但是却不能完成抚平旧伤。
将这两件事强行凑到一块儿,对于新的孩子是不公平的,也对于已经失去孩子也是不尊重的。
新生的孩子应当只是作为独立的人到这个家里来,而不是赋予填补缺口,替代谁,治愈谁。
父母可以在发生重大变故后重新考虑是否要孩子,不过这个决定并不能建立于“有新的旧的就不痛了”的期待之上。
由于旧伤之所谓旧伤,并非是新增家庭成员所能被抹去。
我和我的爱人也谈论过此问题。
假如孩子真的出现意外,不再在了,我俩不能再需要一个,试图用新的来抚平旧伤。
这并不是说新生命不重要,而是说以后的生活不需要继续,而不能将一个新的生命放置在这样一个位置。
他无权替父母告别,也无权证明家庭从失去中走出。
人是可以带着失去的想法继续生活的,但是继续的生活并不意味着把谁给换掉,也不代表假装那份疼从来就没有过。
因此,多生孩子,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避免失独风险。
真正应该面对的是,每个孩子皆是独立的个体,每份爱都有其不可替代之处,而失去并不会因后来出现新的生命而自动变为没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