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是否因为生育的问题而离婚,并不是仅仅看有没有生下孩子这个结果,而是要看两个人是否还有感情,还有彼此是否愿意一同面对这个问题。
要是夫妻以前生活得很好,感情也还在,单纯的因为是否要孩子,是否能够生育孩子就将婚姻拆分开来,不一定是最好的。
这里有些方法是可以了解的,但是不能说它们就是一条成功的道路。
比如说试管婴儿。原本的说法是子宫不老,有卵,还是可以生育的,辅助的生殖也快要进入医保。
具体是否可以做,是否适合做,需要看个人的身体状况,到正规的医院进行面诊和评估,不可以用一句常识来替代检查以及判断。
原回答中还提到,若在上海无法做到,可以再观察一下北京。但这并不意味着换一个地方就能够解决问题。更不代表每一个人都适合采用同一种方法。
没卵更复杂,回答提到海外代孕也说费用大约100万左右
这些涉及境外以及代孕的选项,不能仅仅只看钱和结果。更不能将其包装成轻易可行的方法。具体的风险以及可行性得自己充分地去了解,并且还要通过正规的渠道去进行咨询。
不过话又说回来生育问题一直是夫妻双方共同面临的事情,不应该让一个人来审判另外的人。
如果真的看不起对方或者两人已经走不到一起的话,那么是可以离婚的,离婚自身并不丢脸,也不必编造一个听上去更体面的理由。
最难以接受的是明明不爱,或者早已想分手,却拿死去的孩子作为理由,推卸责任,说给孩子的妈妈听,捅她的心。
孩子走了,留下来的人原本就要带着想念继续活着,没有必要再因为这件事情而相互伤害。
特别是孩子的妈妈,她所承担的失去并不会因为其他人换一个说法而变得轻松,将离婚包装为是为了她,甚至将孩子离世当作攻击她的借口,只会使得伤害继续加大。
感情不存在,可以坦诚地表示不爱,关系无法维持,能够体面地分开,但不要将生育困难与离世的孩子混杂在一起,用来掩盖自己的抉择。
这不体面也不负责也不是一个感情的人应该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