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情,只有真正落到自己的身上,人们才能知道它有多沉重。
自己是独生子,遭遇过意外,感受到失独父母的这个群体。
所以,我并不想看到这样一个时代的悲剧,我也不想一个家庭承受失去了孩子的痛苦,晚年还得继续承受医疗养老方面的困难。
这里所说的并非是谁应该得到特殊的照顾,反而是失独没有经济来源的老年人,他们确实需要更为迫切、更为稳定的帮扶。
人老了之后,医疗养老原本就是一件绕不开的。
父母无后代可依,又缺乏足够经济条件的话,原本家庭所承担的压力,很容易就全部落在他们自身身上。
此时医保不应仅仅解决基本问题,而应该多为失独无经济来源老年父母的医疗养老事宜多承担一些。
这并非是将所有的责任都推诿到医保上面,而是认为有些家庭出现了不可预知的意外情况,已经丧失了原本可依赖的家庭的支持。
很多人在谈及养老的时候,习惯性地默认自己的父母身边是有子女的,生病了有人来照顾,生活有困难了有别人来帮忙。
但是对于失独父母而言,这样的默认是不存在的。
他们所面临的并非是一般的养老方面的压力。而是家庭的支持突然间中断了,医疗,生活以及晚年的保障变得更为单薄。
所以除了医保可以适当承担的一部分外,也应当考虑设立一个专项基金,专门帮助失独的父母。

这件事情不需要用非常复杂的证明。
失独爸妈这个群体不大,需要的支持也不高,最起码从整体的负担来说,并不是不能承受的。
群体规模不大,需要的支持也不多,所以更不必把他们的难题推到家庭里面,让他们去承担。
特别是那些不是人为刻意的因素导致的晚年贫穷,更应有相应的保障。
此处的兜底,并非是要保证他们的生活是多么的优越,也并不是一次性解决所有的问题,而是当他们没有足够的经济条件,又不存在子女的支持的情况下,不要使得基本医疗以及养老完全失去了依靠。
有的人可能会觉得,父母与子女之间不一定关系都很好,甚至一些父母对于自己孩子并不是很好。
但即使这样,万一我自己不在,也没有了后代,我还是不希望我的父母在晚年过的凄惨惨淡。
这句话实际上很朴素,并不需要先将亲情说得如何完美。
父母是否对自己好,以及失去子女后是否应当得到基本的保障,都是两件事情。
保障并不意味着奖赏,帮助也并不代表为某种关系做背书。
一个人没了,父母还是要继续活着。
倘若他们同时丧失经济能力以及家庭依托,医保和专项基金应当在能力上多接受一些。
我并不希望这仅仅是一个别人的心愿,我更希望它可以成为一种明确的社会认识:对于很多失独没有经济来源的老年人而言,医疗以及养老的问题不能仅仅依靠他们自身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