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这样的事情,我能想起的第一个字,就是深深地同情。失去了孩子,并不是旁人的几句安慰便能够替人承担,旁观者亦无资格轻易定义一个人该如何悲伤、如何生活。
但同情还是同情,至于是否要再生一个孩子我还是想要把判断说的更直接一些,不能因为失去了孩子,而决定再生孩子。如果这个决定仅仅是为了弥补空缺,又或者是因为过于想念已经走了的孩子,那么后来很轻易就会把新的儿子推向一个他原本不应该承担的地方。
孩子先是一个人,不是一种补偿,更不是替身。要孩子一定是因为对孩子本身的期待和爱而不是将对逝去的孩子的想念,换一种方式继续放在另外一个孩子上。两种情感听上去很接近,但是实际上并不是那么一回事儿。
有人说,再要个孩子,或许家里就可以重新热闹,或者生活可以找到新支点。但问题在于,孩子并不是用于修补生活之工具,也不是代替大人进行心理交换的人。一个小孩到这个家里来,应该是他自己的,而不是要求像谁,替谁,完成谁都没有完成。
这句话可能不好听,但是还是问一句,如果老二再发生什么意外,难道要拼三胎?倘若这个逻辑无法一直推进下去,那么就意味着真正需要去面对的,或许并非是需要几个小孩子。而是自己是否有准备好去迎接未来。
倘若一个人还未走出,还未拥有独立面对未来之勇气,孩子不能当替身。这里所说的并非要求谁马上放下,也并非是催促着谁假装自己已经不疼了,更并非用几句轻而易举的话语,否定对孩子的那份思念。思念是可以存在的,生活也是能够慢慢继续的,两件事情并不矛盾。
只是,在再要一个儿子之前,需要把这个儿童和已经离去的儿童分开来看待。前面的一个孩子是无法代替的记忆,而后面的孩子则应当拥有属于他的位置,性格,人生。如果大人心里一直都是在寻找替代品的话,那么对于新的孩子而言,这份爱一开始就有可能带有不该有的份量。
所以我不是简单的劝你不要,也并不是说失去了孩子的人不应该重新建立生活。我的想法很简单,是否要孩子,并不能仅仅由失去了孩子之后的空洞决定,也不能让新的生命去承担代替逝去的孩子的责任。等到自己能够放下思念,同时也能够勇敢面对新关系,再考虑这一决定,才会更接近于对孩子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