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的时候,我失去那个还不到2岁的女孩,痛苦并不是一句以后会好起来就能解释得了,我甚至觉得所有人都亏欠我的女儿。
后来,我离婚了,经济状况还可以,工作也还不错,于是我决定单身生活下去,过自己的生活,不给生活增添任何的牵绊。
那个时候我并没有觉得单身是什么不好的,反倒觉得一个人能够把生活过得清静一点,至少不用再把自身的命运交托给另外的人,也不用去承担失去所带来的危险。
37岁的时候,我认识现任,他比我小6岁,我俩相爱了,但即使如此,我依然没有想过结婚,也没想过再生一个儿子。
并非是因为我并不清楚婚姻与孩子对我的意义是什么,而是由于我太清楚了,所以我才不愿意很轻易地走回那条道路。
要是不是遇到了现任,要是我们真的相爱,要不是他年龄小,还是独生子的话,我估计不会再生。
单身没有什么好处,哪怕以后晚景凄凉也好过再度经历丧子的痛苦,这是我当时真实想法。
38岁的时候,我怀孕了4个月,各种纠结下结婚了。

心情复杂,喜悦,不安,对未来的期望,也有永远忘不了的往日苦痛,几个情绪搅在了一起,谁都压不过谁
怀孕并不会让过去自行消失,反倒让很多记忆更加清晰,每一次的产检对我而言都是一种折磨,每天都是担惊受怕的,总是觉得坏的事情还会再次发生。
有时候我甚至会感觉很对不起自己的女儿,我担心自己生下新的孩子之后,会不知不觉地渐渐地忘记她,从而又产生一种愧疚。
所以,在经历了丧子之后,要不要再次生育,真正需考虑的,不一定仅仅只是年龄而已,也并非是别人认为你“应该“如何,而是你是否真的喜欢孩子、是否想要再一次做母亲。
愿意不愿意再次面对怀孕过程中的不安情绪,愿意为了这个孩子的未来,这些都不能够让别人替你去回答。
如果内心并没有这种愿望,仅仅是由于家人催促,伴侣的期望,或者是因为害怕独自生活,再生一个不一定会带来想像中的安全。
但是如果真的遇到了真正爱的人,并且也确实有了重新做母亲的想法,那么也就只能说明你在带着你对女儿的牵挂继续生活着,并不意味着你就会因此忘了她。
两件事情并不矛盾。新的孩子并不是用来取代谁的,以往的伤痛也并不会因新的生活的出现而被抹去。
我后来的选择,与我的经历,感情,以及当时所处的境况有关,不可以直接套用别人。
对于当事人而言,最为关键的并非是赶忙给出一个回答,而是真诚地问自己这么一句:我到底是真的想要当妈妈,还是仅仅是不敢去拒绝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