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丁克家庭,失独家庭增多,以及其他因素,无子女家庭日益增多。
这件事情之所以引起关注,并非因为没有子女的家庭有特别的需要被评判,而是人老了以后,等到去世的时候,如果手里还有钱和资产,到底该怎么安排,常常没有一个能够直接套用的回答。
归根结底,这并不是一道为他人作答的题目,而是每个人都面临的一次个人抉择。
其实,这些人基本都已经做好了安排,只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种是提前规划,根据自身财力合理安排,做到花完自身的钱。
这句话看起来很简单,其实有一个非常明确的生活方式,就是把自己的钱都用在自己的生活上,不把身后资产当作必须留下来的东西。
怎么花,花多少,给自己留多少空间,是个人对财力与生活的安排,别人无法替代,也无需用同样的尺度衡量。
有人更注重晚年生活质量,有人更在乎手中留有余地,这些都可理解。
第二种,立遗嘱,指定自己的遗产继承人。

如果想明白身后的资产交给谁,提前指定继承人,至少在安排方面会更加明确。
这个选择的关键,不是资产多少,而是自己的愿望是否被表达出来了。
没有子女家庭不代表没有可指定继承人,具体如何立、如何安排,还是要结合个人实际情况,按正规程序进行咨询。
第三种,是捐给社会组织和福利机构的。
将身后资产捐献出去也是一种方式,表示这些钱不再在家庭内部流动,而是交由社会组织和福利机构来承接。
这也并非高低的分,也并非谁更高尚的问题,而是每个人对于资产归属的认识不同。
有人想留下钱给自己,有人要指定继承人,有人愿意捐给社会,这三种方向,其实都是在回答一个问题:身后的资产,应该由谁来安排。
因此,无子女家庭如何处理身后的资产,没有统一的答案,也无需外界为他们做出决定。
真正关键的是,不要等到事情到来了才匆忙决定,可以事先想清楚了就事先安排好。
因为,资产属于自己的,如何使用,由谁继承,或者是否捐献给社会组织,福利机构,最终都应该建立在自身的判断上。
这件事情不煽情,也不神秘,只是趁着自己还可以决定的时候,说出自己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