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丧夫之后有权利不守寡,即使她与死去的丈夫感情良好,也不能因此要求用余生来证明忠贞
男性丧偶也可以再婚,这本来就应该是他自己决定的。
归根结底,丧偶后继续单身,还是重组家庭,全凭自愿,别人没有为当事人做主的权利。
有人将再婚理解为薄情,似乎只要再次开始,过去的感情便被一笔勾销。
但是这样的判断把人的感情想得很简单,施恩图报是常事,丧偶之后想再婚也是常事。
感情是真的、思念也是真的,而一个人依然想要继续生活,也可以真的,这几件事情并不冲突。
孔子说过一个很有道理的故事。
鲁国有一个法律,鲁国人在外面沦为奴隶,如果有人可以赎出他们,可以到国库上报赎金。
有一次,孔子弟子子贡,即端木赐,在国外赎回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回国家赔偿。
孔子知道之后说:“子贡做错事了,以后,鲁国人不会从别的国家赎回奴隶了。”
孔子的原因是,向国家支付补偿金,并不会损害一个人品行,但如果每个人都如同子贡一样不给补偿金的话,鲁国就不会有人再赎回自己的遇难同胞。
这里的重点,并不在于子贡是否高尚到不需要钱财,而在于他的做法是否会使后来人不敢再做相同的事情。

一个人能够依靠自己的选择去行善,但是却不能够将自身的选择作为别人必须遵循的标准。
子路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他救了一个溺水者,那人为感谢他送来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牛。
孔子听了很高兴,说鲁国人以后一定会勇救落水的人。
为什么收了东西反而高兴呢?因为普通人干一件有风险,有成本的事情,本来就希望得到报酬。
如果合理的回报被说是不够高尚的话,愿意伸出援手的人反而越来越少了。
老子见微知著,洞察人情,确实是了不起的。
他看到的从来不仅仅是某个人的选择,而是这样的选择传播出去后,会影响到更多人的行为。
放回丧偶之后再婚问题,道理并没有改变。
有人愿意留着回忆一个人生活,是她的选择,应该尊重。
有人在保持思念的同时,愿意重新走进一段关系,这是她的选择,也不应被指责。
守寡不是评价深情的唯一标准,再婚也不代表否定过去的感情。
真正应该被尊重的并不是哪种形式更加体面,而是当事人是否在没有胁迫,没有羞辱的前提下,按照自己的愿望生活。
别人可以理解,可以陪伴,但不要将自身的道德感当成别人的枷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