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害相争取其轻”,在对妊娠风险的抉择上,听医生的意见不会错。
这句话听起来有些冷,但是真正要承担责任的,不仅仅是孕妇一人,还包括孩子和全家人。
如果只是考虑自己的感受,认为好不容易怀孕了,带着孩子以及全家人去冒险的话,很有可能最后会后悔不已。
我有个亲戚,她的状况比很多人都想象的好很多,没有生病,也没有吃过什么药,只是孕早期出了两次血,量不多。
一直为她看病的产科医生,是三甲医院医生,从未提出过不要留下的建议。
但是我另外一个当医生的亲戚,是妇科医生,他却建议不要留下。
这其中最令人纠结的是,两位医生的判断不同,怀孕的亲戚却最终选择相信自身的感受。
她没有接受不留的建议,理由也是直接的,这是第一胎,难得才怀上,怎么能轻易说不要。
这句话从感情上完全可以理解,特别是第一胎,很多人都将这次怀孕视为等了很久才等到的结果。
可以理解,不代表这个决定没有代价,也不代表只要后面仔细检查,注意饮食与休息,就可以消除前面的风险。
后来她真的很重视检查,每一项都做好了,在饮食与休息上也很注意。
孩子最终平安地足月出生了,但是不幸的是,孩子生殖方面有缺陷。
与其他重症相比,这个结果又是幸运的,但“幸运”并不意味着没有问题,也并不代表这家庭不需要再承受压力。
孩子的母亲没有说什么,因为这是她的选择。
但是她的家人却在背后埋怨她当初的不听劝告,因为现在不但要支付高昂的手术费用,孩子以后还要承受身心的痛苦。
这便是选择最为麻烦的地方,决定是情绪最为激烈的时候所做出的,但是后果却需要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慢慢承担。
因此,第一胎,好不容易怀了,舍不得放弃,都是真实的感受,但不能单独用来代替医学评价。
医生提出建议的时候,并不是“是否是第一胎”,也不是家属多么期待,而是检查的结果、风险以及可能的结果。
当然,不同的医生的判断会有所不同,具体的情况还是应该到正规医院去咨询一下,把检查结果以及风险问清楚,而不是只听自己想听的一句话。
其实,两个月的孩子还没有形成,不必将所有的情感都放在“既然怀了就不能放弃”。
归根结底,这件事情不能感情用心。
面对医生的建议不要留,第一胎也不能仅凭感情来决定,真正需要衡量的不是一时的舍不舍得,而是全家能否承担选择后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