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完全的统计,近一段时间以来,至少已经有30多名官员不正常死亡,其中也至少有20多人被官方确认为自杀了。
这个数字本身就说明了,官员非常正常死亡不是一个能够轻易带过去的个别情况。
但是数字只能够让人看到问题的大小,不能够直接取代对具体的个案的判定。
至于董某到底属于哪种情况,结果正式公布之前,谁也不能凭着几句传闻得出结论。
这一点实际上并不困难,事实不确定,推断就没有事实支持。
问题是,现实总不会因事实还没有公布,而自动停止了人们的想象。
特别是一个官员是以非正常的方式死亡的,而相关的信息又无法完整、清晰地显示出来的时候,外界当然会追问他到底经过了什么,而死亡原因到底是什么的。
这样的追问不一定等于认定一种结论,但反映了人们对于信息透明基本的期待。
公开披露官员非正式死亡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种劳累过度导致死亡,另一种工作压力太大,同时抑郁症的困扰导致自杀,一种畏罪自杀
以上几种说法所对应的是完全不一样的事实,而且对应着完完全全不相同的责任方面的判断,不可以混淆在一起,也不能把一个含糊不清的结论全都带过。
劳累太多,会影响到工作状态以及身体承受力。

工作的压力和抑郁症的困扰,影响到个人的心理状态以及现实的处境。
怕罪自杀,涉及是否有违法违纪,以及这种行为和死亡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关系。
因此,对于董某来说,最为稳妥的方式并不是抢先去选择一种听起来最为顺畅的解释,反而是等待一个能够经得住检验的结论。
但在结果还没有出来之前,人们丰富的联想并不会停止。
这并非是说所有的联想都是正确的,也并非说联想自身就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而是说信息越是不充足,猜测就越是容易去填补留下来的空缺。
特别是山西官场的强力反腐背景下,此种联想又具有较强的现实与合理。
这里“现实的合理性”是指人们为何会产生这种联想,而不代表证明联想是事实的。
两者一定要分开,不然就容易将背景当作证据,将怀疑当作结论,将等待调查当作先入为主判断。
但是反过来讲,不可以因为推断没有事实的支撑,就觉得公众不应该去追问。
官员不正常死亡所涉及的不仅仅是一个人是否去世,也涉及到公众对于权力运行以及信息披露基本的信任。
因此,在结果没有产生之前可以毫不犹豫地给出结论,但是结果并不能永远产生,原因也并不可以永远停留于模糊的表述之中。
应该是什么,就应该把事实说清楚,让大家知道结论的依据在什么地方,而不是仅仅留下几种相互替代的话语。
只有如此,董某的生死才不会被不断的猜测所束缚,相关的讨论也才能从联想中回到事实的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