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真正困难的是,不是为别人做出一个看似干脆的决定,而是要想清楚后果,因为不生是折磨自己,生了又会折磨所有的人。
但是我们这些外国人,终究不会处于当事人的心理状态中,也不会真正地承受她每天所面临的压力,恐惧以及自责,所以如果只是问一个外国人的选择,我绝对不会选择。
这并非是由于我认为生命可以轻易放弃,也并非是我觉得生育本身无意义,而是由于孩子出生之后所面临的不仅仅是怀孕的过程,更是漫长的生活,还有一个家庭能否承受这件事情。
很多人都将“已经怀上”理解为不能回头,但是怀上与养大之间,隔着的并不仅仅是一句话“坚持就行”。
要是在两个月之内做出决定的话,查看一下,人形还没有形成,才几克重,在这样的判断中,那只是个小小的躯壳,没有什么灵魂。
这句话听上去很冷,但是真正要面对的,也正是这种冰冷的现实,而不是仅凭一时的情绪将自己推到一个无法承担的未来。
等到真的成人了,你把孩子封在残破的躯壳里,事情就变成了另一种痛苦,到那时你会觉得自己是困住孩子的那个人,甚至是罪人。
因此,宁可在还可以做出选择时停下来,然后重新怀孕,也不要让孩子被困于残破的身体中。
这并不意味着重新怀孕就可以抹去之前的一切,也并不是说新生的孩子可以代替之前的孩子,只是孩子会是你的,生活也会有重新规划的可能。
但无论你最后是否打掉再生,或者选择继续养,都有一件事情不能忽视,那就是千万不要溺爱。
我可以肯定,在这样的长期愧疚、补偿与心疼中形成的溺爱,很容易使孩子成为家庭中不能触碰、不能管理、不能承担责任的人。
最后,被溺爱的不仅仅是孩子,整个家庭都会被拖进去,因为所有的人都围绕着他的情绪与需求转,谁也不敢说一句话。
有些父母认为,只要给的足够多,就是在补偿孩子曾经的一切,但过度补偿不会自动成为好的养育,反而可能毁掉孩子,甚至毁掉家庭。
所以这并不是一个“生”或“不生”就可以轻易带过的选择,决定前要看清楚自己能否承受,决定后也要记得,心疼可以有,溺爱不能成家庭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