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说过两件事,放在一起看,都是个问题:孩子走失所造成的创伤,不能转嫁给在身边的家属。
很久以前,一个大约两三岁的小孩被拐走了,转运过程中被朱老大的兄弟发现了,一个拖着人贩子,一个打了电话报警,追捕的时候人贩子将孩子丢进了河里,朱家兄弟捞了上来交给了朱大嫂,才发现是一个女孩。
人贩子称上家将她当作男孩转手,本想卖给某户无儿子的家庭,孩子受惊后紧紧抱着朱大嫂,谁碰都哭,警察带不走。
朱老大家儿子放学回家,说干脆留下,反正头胎男孩,不能再生二胎,不要白不要,后来办领养的时候一路开绿灯,没有交计生罚。
朱姐姐小时候力气大,跑得快,下手重,初中教训欺负堂兄弟的孩子,朱爷爷就送她学武,说以后当警察。
她后来考上了警校,实习师傅是当年办案民警之一,过了些年,民警通知了她当年拐卖的人被抓了,并给了她父母的信息。
她不想寻亲,认为相关信息中一直没有亲生的父母,说明他根本不想找她,哥哥不信,带着她堂弟偷去了,才知道她走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家里生了弟弟,几十年没有找过她,听说消息不高兴,问是否认回答,回答也不想认。
她哥哥说,寻亲志愿者队找回的几十名孩子中,没有一个是女孩。
另外一个学生的母亲丢了儿子,从此精神失常,对丈夫,女儿,女婿以及外孙女都没有好脸色,甚至当面询问女儿为何丢的不是她,而学生母亲当时仍在读书,与舅舅走失无关。
外公为了给儿子卖房子,花光了积蓄与退休金,也拿了女儿女婿的钱,晚年只能住在女婿家里,想停下来却过不去心里的坎。
亲家母亲看不下去,觉得供养他们女儿女婿都不是什么东西,一个走失儿子如神仙般护着被欺负孙女。
外婆曾经抓伤了学生的脸,弟弟与同学按住了她才没有酿成更大的事情,班主任和姑父怒斥她,外公沉默无语,她随后闹跳河,老人被拖住还说活着不用找,死了恰好团聚,她才安静。
过年前后,女婿摊牌称,人贩子所致的不幸他始终忍受着,但他们并非人贩子,女儿高考后,再闹离家,即使流浪也不必在家折腾,只是儿子如果回来,也可能找不着他们。
学生之后不想结婚,担忧精神问题的遗传,弟弟表示自己走读是看家里,并怀疑外婆是专挑女性的欺负。
乡亲们一开始同情他们,忍了很多年,后来也骂她像祥林嫂,但又补充一句:祥林嫂不伤害人。
孩子丢了当然是贩子的罪,但受伤的人不能将无辜者当作情绪垃圾桶,特别是不能将女儿,外孙女等仍在身旁的人也一并判为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