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你想要的权利究竟是什么?是想要儿媳妇继续如从前一般赡养你,还是想要把房子卖掉之后的钱全都拿到手。
如果属于前一种情况,首先要说明的是,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儿媳妇承担赡养婆婆的责任,因此要求其继续承担原有赡养责任,并无直接法律依据
若是后一种,也不能仅看谁住在房里,或谁手中拿着房本,而应先确定房子产权属于谁。
只有房产都属于你的时候,你才能够通过法律的方式,把卖房所得到的房款全部拿过来。
但是法律问题归根结底,往往也是家庭的问题。
面子一旦撕开,儿媳妇可能不会再管你。
你认为住养老院,儿媳妇偶尔来探望更好,还是自己拿钱,却一个人活到老,这个选择不只是钱,也要考虑日后的照料与关系。
如果房子不是你的,或者不完全属于你的话,那么媳妇愿意这么做也是有良心的。
你如果不想去养老院,或者不想安排给你那一家的话,可以和媳妇好好商量一下,但是最后是否能按照你的想法去做,也要看具体的情况,不能将协商当作是对方必须的服从。
当然,也有人不愿意和儿媳妇闹矛盾,希望自己的财产自己生活。
那如果你想继承儿子遗产,事情大概是这样的分法。
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你的儿子和媳妇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先分出夫妻一半。
其中属于您儿子的一半,才进入您的遗产范围,再由您的儿媳妇和您的孩子一起分配。
如果没有孩子,就是你和媳妇平分你的儿子的一部分。
这里顺序不能颠倒,不能将夫妻共有财产全部当作你的儿子遗产,也不能以为你是母亲,就觉得整套房子或全部卖房款属于你。
房产产权,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是否有特殊约定,以及具体的继承人情况,都会决定最后能拿多少。
协商不成的时候,你可以用法律的方式争取自己的份额,但是可以争取的是依法属于自己的那部分。
因此,真正要问的是儿媳妇是否应该把所有的东西都给你,而不是房产产权如何认定,遗产范围如何确定,继承份额如何计算。
这些问题要是拿不准的话,还是要带着房子和家庭关系具体的材料去找正规的法律服务机构当面咨询,不要仅凭一句话“这是我的儿子房子”就下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