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什么?
如果有个女生认为,自己离开后,会有人一直想念一辈子,那么我只能说这一辈子离婚了三次可能都不多。
这话听起来很刻薄,但是人性常常比誓言更加流程,特别是涉及到医院,赔偿,丧事,孩子,以及新的感情时,许多承诺会马上让位给实际。
一种常见处理顺序是:先找医院,再谈赔钱,将事情办理成可结案的事情。
然后处理好你的丧事,争取有个好名声,也顺便收一些份子钱,场面做的越体面,别人就越相信他的深情。
赔偿金与份子钱,可能会以“都给孩子”为理由,尽可能少分给你父母,或者直接把孩子交给你的父母抚养,然后从中拿出一部分赔偿给孩子与老人。
这里面最实际的一点是,孩子抚养义务与赔偿金归属很容易混在一起说,听起来像是替孩子打算,实际如何分配、如何使用,别人不一定看得见。
事情办完之后,他还可以用深情、悲伤和不幸的方式在很短的时间内重新找到新的伴侣

别急于认为这是无情的,也别急于解释为深情,因为有的人前面哭的越用力,后面就越能顺利地进入下一个生活。
头一两年,他可能还会去为你扫墓,在某些时候做做样子,至少使双方亲友感觉他没忘记你。
以后就不说了,过了几年,谁也不知道他记得的是你,还是赔偿金,那段经历,以及他后来的人生计划。
他也可以搂着新欢说,遇到你才知道,之前的所有不幸,包括前妻因为生育离世,都是为了我遇见你,遇见你我这一辈子就值得了。
然后,两人深情地付出你的赔偿金,品尝他们甜蜜的爱情,这个画面看起来残忍,但正是这套故事最刺眼之处。
对于你的孩子,如果跟随你的父母,也许只有少部分的赔偿金,生活清苦,但至少可以有一些保障,等到他长大成人后,再承担起对父亲养老的责任。
若孩子不幸跟随后妈生活,那句老话也并非完全无现实感:有后妈便有后爸。
我不是说每个男人都会这样,也不是再婚本身就背叛,人丧亲后重新生活,并不是天然的错。
我只想提醒一句,不要将活着的时候听到的承诺当作对方一辈子都会遵守的合同,真正能够保护孩子与父母的,往往并非是我永远爱你,而是清晰的安排与能够落实的保障。
因为,赔偿金是赔偿金的,丧事是丧事的,新欢也是新欢的,只有被留下来的人,还需要慢慢收拾一段关系留下的所有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