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这段陈述,我同情这个家庭的遭遇。
孩子离开之后,是否要再生一个,看似在讨论生育问题,实则牵动着父母怎样面对失去,以及这个家庭以后要如何生活。
如果父亲同意再生个孩子,这个愿望可以看到,也可以认真对待,但不能因他同意了,而默认母亲也要立刻接受。
更不能将再生一个儿子当作解决悲伤的方法。
我想要说的是,即使父亲赞同再生一个,也要注意父母在此事上有希望。
有希望不代表必须实现,也不代表把所有的情绪都压在一个还没有到来的孩子头上。
它更像是为父母留下一条可以想像的道路,告诉他们,以后的生活没有因此而停止。
这种希望,的确可以减少父母在失去孩子的悲伤,也可以使他们变得更加坚强。
但是这里有一个尺度,不能忽视父母的感受,也不能用希望催促任何人做出决定。
特别是母亲,她面临的不仅仅是家人的期望,还有身体与怀孕的现实。
你仔细想想,我10多岁了,怀孕的可能性也是很小的。
这句话中,既包括对怀孕的可能性的担忧,也包括对年龄与身体的判断。
如果真的可以怀上,如果又可以让父亲与母亲的心病有一些缓解的话,当然可以看作是一件好事情。
但这只是对一个可能的结果的期待,不是承诺,也不是谁都可以执行的办法。
怀不怀上,能不能继续,都不能用愿望来确定。
因此,真正的稳妥建议是顺其自然的。
顺其自然并非消极,也并非劝父母什么也别想,而是承认这事中有他们可以决定的部分,也有他们不能控制的部分
想要再生,可以说出这个愿望,认真考虑一下,也可以到正规医院看一下身体状况。
不想再生,并不代表不爱孩子,也并不意味着他们不敢面对生活了。
父母是成年人,他们有他们的世界,也有权据自己的感受与承受能力做出决定。
别人可以表示同情,提醒他们有希望,但不能代替他们付出身体、情绪以及未来的生活代价。
归根结底,再生个孩子不应该被当作忘却过去的工具,也不应当被赋予要治好父母的心病。
如果是自然发生的,父母愿意接受的话,就好好面对这段新生活。
如果没发生,或父母最后不愿意,也应该尊重这一选择。
对于这个家庭来说,重要的不是为悲伤寻找一个立即结束的出口,而是让父母带着思念过日子的时候,保留选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