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孩子刚出生,丈夫因意外去世,我会照顾好孩子,因为孩子是由我亲自生的,我对他有情。
婚姻对我而言并不是必须要的东西,我之所以愿意和这个人在一起,确实是因为我喜欢他。
人一生也不会只是爱一个人,以后遇到适合的人,我不反对再婚。
但再婚不只是看我自己高兴不高兴,还要看对方人品和他会不会对我的孩子好。
至于孩子意见,我只能说,如果这个人真的对我和孩子好,孩子不能以父亲的名义阻止我继续生活。
男方父母如何处理,我也没有确切的答案。
如果是独生子女的话,让我一个人来照料四个老人,实际上会很困难,这事本身就要再商量一下。
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按道理属于父母的那一部分,就应该给他父母。
孩子抚养,一般来说是两边共同出钱。
他们愿出钱,我们就可以正常养老了。
他们不愿出钱,也不要求我一个人承担,因为很多关系都要互相理解。
你不愿意理解我,我也没办法继续理解你,这不是无情,而是各自承担责任。

因此,女方死后,男方再婚,我是可以理解的。
一个男人本来就没办法对继子有同样深厚的感情,这件事我也没有强求。
但是至少不可以虐待孩子,不可以因为孩子并非自己亲生的而将他推向不管不顾的境地。
你无需对孩子特别亲近,也无需假装自己有多大的感情,但至少要让孩子在正常,健康的环境中长大。
如果你真的不想承担起照顾孩子这样的责任,那就把你应该付出的那一部分给我的父母,再把属于自己的那部分钱给他们。
孩子由我父母照顾,至少边界是明确的,谁承担什么,也不至于完全依靠一句良心维系。
若他愿意为我父母养老,将来孩子照顾他。
要是他连这个责任都不愿意承担,那就别让孩子再承担养老的责任。
人会变心,也会想过更好的生活,这本身就是正常的。
丧偶后重组家庭,可以理解,真正的不能接受是将孩子与本应承担的责任放下。
再婚是问题,逃避责任是问题。
只要不超越底线,很多人都可以互相理解一些。
至于我自己,等我不在了,这些安排也与我无关。
我愿意想清楚这些事情,归根结底是出于道德的责任,提前为孩子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