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闻见被拐儿童找回,却不认亲,我世界观又撞了一次。
上次让我愤怒而无力的是,失孤原型的父亲找了十几年,最终只能理解孩子留在养父母身边的决定。
寻子的父母等了很久,等来的不一定是团圆,才是最难吞下的。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不生孩子的人从人贩子那里买回来养大的。
但是在一些人心目中,只要孩子是从小自己带大的,等到亲生父母来了,应该也不会认识这个陌生的父母,而是会一直留在身边的。
这种想象很冷,也很残酷,却说明了为何有人敢于将买孩子当作一个选择。
更可怕的是,很多案例中,人贩子贩卖一百个儿童,拆散几百家庭,似乎也不付出对等的代价,最后只是判了几年。
人们认为买卖是同罪的,但是看到的是结果却是,买孩子家庭并不一定会受到惩罚,甚至被拐儿童都对养父母不离不弃
所以我一度有一个非常荒唐的想法,难道只要拐儿童说了一句原谅,法律就不再追究了。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岂不就是只要给孩子一点爱,就会收获一个他人种下的果实。

这句话看起来很恶心,但是却暴露出问题最黑暗的部分,孩子不是东西,却被人贩和买家一起推进了一个先占有、再谈感情的道理。
更何况那些明知孩子是他人的心头肉,却仍然将其买来养育的家庭,养育出的孩子的三观能够正确到哪里去
我男人也说这话,我们也买个吧,还要买个闺女,只要不要彩礼,不要房,养大了还可以卖。
这句话当然好笑,但是“人间明白”的讽刺意味却让人看到了一些人如何将孩子、结婚和利益混为一谈。
因此,丢了孩子的十年八年,甚至更长时间的父母,一定要做好最不能接受的准备。
孩子二三岁丢了,到二十岁找不到,漫长等待不会自动保留亲情原样。
生活还要继续,眼下的每天也要过好,但这并不是劝说谁放弃,而是认为寻找的结果可能不如意。
找到了却不认亲,已经算是比较不好的结果了。
那些卖给深山老林的老光棍做媳妇儿的孩子,那些被当作乞讨工具,甚至打断腿脚儿的残疾儿童,如果真的看到的话,恐怕比不认亲还要难受。
有时候人只能相信,孩子曾经被收养过,被宝贝照顾过,即使这种相信不一定真的。
看那些人人皆知寻子故事,可见拐卖后漫长复杂后果。
绝望过后,往往并不是团圆,而是无穷的悲凉,因为真正的幸福,终究是极个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