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时候,法律的确是很滞后的,现实中的需要已经在那里了,规则没有铺好路。
为什么我国会有这么多人购买小孩呢?原因很简单,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不能从正规的渠道领取。
中国合法的收养孩子确实很困难。
这话并不是为了卖孩子而辩解,正是因为正常渠道无法通过,黑渠才有了存活的机会,最终受伤的不仅是孩子,也是很多有收养意愿的家庭
因此,拐卖孩子应该重审。
很多不赞成重审的人,通常只能说一句理由:人贩子或许会因判得过重而一死了的。
但是这种想法是傻逼的。
人贩也可能由于重判,知道付出的代价太大了承受不了了,所以干脆不做这样丧心病狂的买卖,以救更多人。
法律具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威慑犯罪份子。
若法律缺乏威慑力,违法行为的成本又不高,则难以阻止有些人不断试探界限,甚至会造成犯罪增加。
这儿有一个古代的寓言,讲的是小河常常淹死了人,但附近悬崖更危险,几乎没发生过事故。
为何会这样?
由于小河中游泳不会死,悬崖上摔下来也一定死。
因此,当地人并不惧怕小河,认为下河玩水不一定出事,所以常常有人来,也常常会出事的。
但悬崖边上没有人去,因为每个人都知道那里的结果。
这句寓言是震慑的意思。
法律若让人感觉可以尝试一下,违法者将风险视为运气,将他人人生视为赌博。
法律要是把后果说清楚,并且使后果真的落下来,至少可以让一些人停留在犯罪前。
当然,重判并非唯一一条线。
但如果只是打击贩卖人贩子,而不解决合法的收养难问题,需求并不会消失,私人收养的渠道仍有可能。
法律要两头开展疏导工作,一方面严厉惩处拐卖孩子,使犯罪嫌疑人付出更大的代价,另一面也要使有需要的家庭可以通过正常途径合法地收养孩子。
只有通过合法的收养方式走得通,才可以降低人们的私人渠道依赖性。
同时,也要杜绝所有黑道收养,将私自收养视为犯罪,使买卖儿童、私自操作以及拐卖孩子都不再是可以钻空子的。
拐卖孩子要重判,但是不可以只判。
真正需要做的是一边降低犯罪的成本,一边理顺合法的收养渠道。
两头疏导,才可以尽可能避免这样的悲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