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我上高中时,曾经想过死亡很简单,甚至有些冷淡。
每日放学,我有时与同学一同行走于回家途中,谈论一些当下回头看不应该随意讨论的问题,如多高楼摔死人等。
那时我们并不懂得死亡的意义是什么,更像是拿一个恐怖的结果来算算题目,比较哪个方法更快,哪种方法会留下哪些东西。
同学说,跳楼不如找个车撞死,至少可以得到一个赔偿。
就这句话,让我沿着他的话继续想下去。
我当时觉得,父母得知孩子死后,首先会难过一阵子,因为将来没有人为他们赡养老人。
但是在我的印象中,这样的痛苦并不会持久,等到赔偿金到手的时候,他们还会因得到一个钱而高兴、开心。
这个结论现在看起来很荒唐,但是当时我却认为它合理。
我将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感情拆分为养老赔偿金以及短暂的悲痛几部分,似乎只要补上现实的利益,失去了一个人便能渐渐地被适应
身边朋友也一样,我认为他们开始一定不适应,因为生活中忽然少了个熟人。
但是我又认为,等到过了很长时间,他们还是会接受的,因为人还是要过日子的。
这实际上是一种幼稚的观念。
它并非是单纯的不懂得死亡,而是完全没有意识到,一个从生活中消失的人,并不会仅仅留下个空缺,然后用时间填平空缺。
我将赔偿金视为死亡后的可计算结果,将悲痛视为会按时完成的情绪,却未将孩子,父母与朋友的关系纳入其中。
父母抚养孩子,当然也会想养老,但是亲情并非一笔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才会结算的帐。
朋友之所以不适应,并不仅仅是由于少了一位同行者,更是因为自此之后,那个人所说的话语、所走的道路,以及之前所发生的很多事情都停留在了那里。
所谓的最后会适应,并不代表所有的恢复原状,也并不意味着失去了的人能够被一个赔偿金代替。
那时候的我还将死亡当作一个能够讨论,能够比较,甚至能够计算出收益的问题。
现在回过头来看,真正体现出来的并非赔偿金是否能让人开心,而是一名高中生的死亡与亲情有多薄弱。
人也许还会生活下去,朋友也许又回到生活中去了,但这并不代表悲伤只是一个小插曲,也并不意味着一个儿子的离世只有赔偿。
我当时觉得死亡留下了钱和一次难过,后来才知道,至少在我的想象中,最关键的东西并没有被计算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