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把照片发出来再问问。
遗嘱的问题,仅凭一句话“我手中有一个手写的遗嘱”,是无法判断它有效的。
许多人将注意力集中在是否签名、是否日期上,因为这二者确实是人们最易看到,也最易想到的东西。
但是一般情况下,若遗嘱全部都是由立遗嘱者自行书写的,并且还有立遗书人签名及日期的话,则这个遗嘱是有效的。
这里所说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并不是说只要有这几种形式,就能够直接认为没有问题了。
手写的这一点,是指遗嘱的全部文字都是立遗嘱者书写的,而不是他人代写的一部分,然后再由立的遗嘱人填写签名和时间。
签名与日期不能简单地看作装饰,它们与整个遗嘱确实是立遗嘱的人书写的,是判断的时候会被重点关注的。
但是问题并不仅限于形式。
即使全文都由立遗嘱的人书写,还有签名与日期,仍然有可能由于另外两种情况,致使遗嘱失效。
一般情况下,立遗嘱者在遗嘱中所记载的时间内有精神症状。
这里是指立遗嘱的状态,而不只是看这个遗嘱是否是手写的,也不是看签名与日期有没有。
若在遗嘱的著作时间内,立遗嘱者有精神疾病,则该遗嘱有可能会因此失效。
另外一种情况是,遗嘱所处分出来的遗产不是立遗嘱的人可以处分的。
所以说,遗嘱上写的是什么,并不意味着其中的所有遗产都可以按照这个遗嘱来办理。
若立遗嘱者对遗嘱里的遗产无处分权,也有可能致使遗嘱失效。
因此,判断一个手写的遗嘱,不能只看“是否是自己写的”、是否有签名、有无日期等表面的条件。”
这几条满足的时候,有效率很高,但是它们不能排除其他的问题。
真正要一起去看的是,遗嘱的全文是不是由立的遗嘱人写的,有没有签名、日期,还有立遗嘱者在遗嘱中所著的时间有无精神病。
还要查看遗嘱上写的遗产,立遗嘱的人是否有权处分。
如果仅仅提供一个描述,甚至没有遗嘱照片的话,别人也难以判断具体的情况。
因此,提问前,至少拍张照片发出来再问一遍,信息全面些,才有谈论这个遗嘱的依据。
当然,照片可以让人看见文字的内容,并不意味着只要照片就可以解决所有的事情。
它仅仅使问题由“听上去像这样”转变为可以参照遗嘱的内容来看待。
手写,有签名,有日期,是一个关键的起点,但并不排除没有效果的所有回答。
真正易被忽视的是,立遗嘱的人精神状况,以及他是否有权处分遗嘱中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