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都讲了,生前的两个人关系只是“还可以”。
其实这句话已经说明了问题,因为“还可以”本身并不是什么深刻的感情评判。
其实我个人认为,配偶刚刚去世,一方就急于寻找另外一半的,生前的夫妻之间的关系是远远不够的。
这并非是说人无法重新活着,也并非要求谁一直停留在过去,而是这一转身速度本身就会让人不由自主地怀疑前段婚姻究竟有多少的真感情
就我的看法而言,要是生前的夫妻感情真的很好,至少在三五年的时间里,是不会着急去找另外一个人的。
这里所说的并非是法律方面的限制,也不是为所有人提供一个一致的答案,仅从感情与人正常的适应方面来看,我难以相信一个关系深的婚姻,能够在配偶死后立即翻篇
人自然会有各种不同的处境,也会遭遇到许多无法控制的外部因素的影响,所以我并不想将所有的选择简单地归结为冷漠
但是一个人如果不顾及逝者的生命安全、子女丧失至亲的痛苦,在办理完丧事之后急于相亲,再婚的话,至少在别人看来这种感情是很难令人信服的。

由于当下社会中的种种快餐化以及经济化的表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随的被处理的越发迅速,越发像是一件必须尽快去做的事情
但婚姻并不是一种手续,配偶死亡也并非一个能够按下确定键即可结束的时期。
一个并不苛刻,能体现出对逝者至少一部分的感情,对子女丧失至亲的痛苦有所顾虑的人,基本上也得隔一年。
为何一年,由于办葬礼,适应期,走出来,开始了相亲,相互了解,决定了领证,准备事宜,通知亲朋好友,到正式的二次结婚,一年的时间确实不算长。
这并非要求一个人一年内必须走出来,而应该至少给予自己,给予孩子,也给离去的人,留出一个不被新的关系马上覆盖的空间。
有人说,感情这件事情不能用时间来计算,这句话当然是对的,时间也证明了一个人的一定深爱。
但是时间一长,也会表现出一个态度,就是新的生活安排,胜过旧的关系的离开。
特别是对孩子而言,失去亲人本来就要适应,如果父母或母亲迅速带着另外一个人走进家庭的话,孩子不一定能如同大人一般迅速接纳。
因此我并非是在劝说别人不要再结婚,也不是说再婚就是背叛了逝者,我只是认为至少隔了一年再做决定,才算是对逝者与子女有了一些基本的理解。
要不然我真的不敢相信,生前两个人有多大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