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不认识这个作家,导演,也不曾看过他的电影,只是看过一些新闻罢了。
但是对于选择了自杀的人来说,我一直都有一个非常直接的一个评价:没有责任。
一个人都不肯承担责任,又如何谈梦想、谈创作、谈很多听起来很沉重的理想呢?
有人说他一定经受了很深痛苦。
但痛苦,难道说出口就自动免责吗?
再苦,可以比两万5千里苦吗?
能比捡破烂生活,在垃圾堆中翻食物流浪人更痛苦吗?
比非洲的草原上每一天都在发生的生死与灭更痛苦吗?
如果再伤心,还能比爸妈失去孩子后的伤心哭更伤心么?
蝼蚁还偷生,这道理我都不明白,在我眼里就是枉活了,也怪不得写不出像样东西。
这句话或许不好听,可我确实是这么认为的。
我看到一堆将所有的责任都推到社会上去的答案,也感觉很累。
人类的社会从古至今就是如此,什么是社会畸形呢?
你所擅长的事没有成为一个爆款,就可以说明社会的畸形?
作品得不到足够的鼓掌,与整个社会的问题并不相同。
评论里很热闹。
题目是问作家,导演自杀,既然问是怎么看待,那么别人就不可以表达自己的意见了?
“怎么看待”的含义,不就是要捧着,顺着,才能说好听话吗?
一个人能够同情他痛苦,也能够不同意他的选择。这两件事情并不矛盾。
身体的发肤受到父母的抛弃,让自己能够轻松的结束生命在我看来是不孝的。
这件事情放在国内或者国外,我认为都是一样的,没有特别值得去解释的。
还有人拿抑郁症来解释所有的一切,好像只要贴上了这个标签的话,所有无缘无故的行为都可以被合理化了。
我同意这个说法。
抑郁症无法为一个人不负责任而开脱,也无法被随意扣在所有的争议行为之上。
当然,他人可以有他的判断,而我也有我。
不知道当事人,也没有看过其作品,仅凭新闻来评价,本来就谈不上是完整了解的。
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去对这件事情表达自己的看法:痛苦是值得被看到的,父母的那种痛苦也是同样是需要被看见的,一个人所拥有的才华,梦想以及作品,都无法自但是然地抵消他所给身边人所带来的伤害的。
很多人仅仅把目光聚焦在当事人痛苦之上,却将活着的人,尤其父母的痛苦放置在了一旁。
我觉得这才是最不能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