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人一听到无儿无女、独居老人,第一个反应就是这类人是否只有被认为是特困人员才有可能获得帮助。
其实并不是如此简单。
在农村以及城市范围之内,对于很多没有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也没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人群,存在着五保户或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等兜底的福利。
这里面的条件有几个,不能混淆在一起。
不劳动能力是指没有劳动的能力。
没有收入,说的是不存在收入。
没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的义务人,是指在法定的关系中没有必要履行这些义务。
这几个条件结合起来,才构成了五保户或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面临的主要群体。
所以真正决定是否能进入这种兜底保障,不仅仅是有没有孩子,也不仅是一个人是否住得住。
将“没有儿女”与“特困人士”直接划上等号,不仅不准确,而且还容易让人认为,只要不存在孩子,就完全符合特困的标准。
反过来,也是一样,不达到特困的标准,也并不代表这位老人就没有任何的支持。
各地有自己社区关心计划。
这些计划主要是针对没有儿子的独居老年人。

与五保户或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不同,适用对象与提供方式也不可简单混淆。
有些老年人可能并不达到特困的标准,但是生活中却缺少家庭的支持,平常也是独居的状态。
这样的人社区可以关爱。
这里的关键之处在于可以提供相关的关爱服务,而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自动得到完全相同待遇。
社区的关爱计划自身,并非是将所有的生活问题都一下子解决掉的诺言。
他更像是特困兜底外,留下一层可接受实际困难支持。
简单来说,保障并非只有一条路。
达到特困标准者,可获得相应救助。
不符合特困标准,但属于没有儿子、没有女儿的独居老年人,也可以通过社区的关爱计划获得帮助。
存在两个层次。一个是兜底福利的,一个则是社区服务的,判断的标准是不同的,作用也是不一样的。
很多人很容易将“没有达到标准“理解为“什么都不存在”,这实际上把政策与现实都看得太窄了。
真正应该留意的是,首先要分清老人是属于哪一种情况,然后看当地是否有社区关爱的计划。
因为,老人是否有子女,是否独居,有无劳动能力,有无收入来源,以及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这些都是判定问题的依据。
所以,没有儿子没有女儿的独居老年人,即便够不上特别困难,也并不意味着只能够独自承受生活的压力。
除了兜底福利以外,社区方面的关爱,也可能是一份实际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