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一个人到48岁,还想要孩子的话,别人的第一反应通常是劝她不要折腾,或者是替她计算别人眼光。
但是这件事情真正需要认真计算,并非别人怎么说,而是自身和爱人身体情况,以及有没有能力承担起养育孩子这个条件。
要是身体条件可以,生活方面条件也可以的话,自己以及爱人都是愿意的,并且通过正规的评估,可以尽可能地把孩子健康放在首要位置,那么生不生,真的应该是由当事人来决定的。
这里面的前提是不能省略的,也不能说愿望是保证的,孩子健康,身体适不适合,都得交给正规的医院当面进行评估,可不能用一句肯定没有问题来代替。
但是有一个前提,不代表要把选择的权利交给别人的嘴巴。
许多人一听说高龄生孩子,立刻想到的就是闲言碎语、非议之语,甚至认为这个年龄还想要生个孩子就是不合适。
说到底这些评价绝大多数只是他人站在他们的生活中,指手画脚地对另外一个人做出的选择。
别人帮你说一句,过一会儿就散了,而真正需要面对的养育过程却是你与爱人。
别人无法替你照料孩子,也无法为你负责家庭中的日常生活,更无法代替你承担这个决定所带来的负担。
既然负责的人不是别人,决定当然也不应该由别人来替你做了。
48岁不是年龄大,不能理解为忽略身体情况,也不可理解成为生育无限制。

它似乎在说,年纪本身不应该成为他人直接否认一个人的惟一借口。
如果身体条件允许的话,年龄不应该被认为是“不配拥抱这个愿望“。
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50多岁的人生双胞胎。
这一事实至少表明,人与人的情况是不一样的,不能仅仅凭借一个年龄的数字,就一概判断所有人选择。
当然别人能做到,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可以照做,这个也要区分清楚,不能将个例当作普遍的结论。
有人会认为,奶奶级别的人都不害怕世俗的眼光,而自己又怕些什么。
听起来有些冲动,但是其中的含义却很直接:倘若你已经想明白了,并且确认自身愿意承担相应的后果,那么就不必将每一句闲言碎语当作命令。
是否生孩子,自己的决定。
愿意生的话,就认真地评估身体条件,跟爱人想清楚责任,再做决定;不愿意去生,也不必要向谁去交代。
他人可以有意见,但是没有资格代替你生活。
至于再生几个这件事,也一样。
只要是自己愿意的话,身体条件可以承担,家庭也可以负担,就不用因为世俗的眼光而害怕。
真正应该听的,并非路人的哄闹,而是自身的意愿、对待爱人态度以及对待孩子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