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归根结底就两个字:公平与实用。
在一些案件中,独生女提出起诉自己实际上是和父亲进行遗产的分割,看上去有点多余,但并非大逆不道,而是无奈。
本案相对简单,因母亲财产除丈夫及独生女外,已无其他顺位继承者,父亲没有民事行为力,其监护人既是他的监护者,也是他遗产的管理人,所以才出现独女起诉,独女自诉。
这不仅仅只是一个案件,也可能会成为许许多多的独生子女需要面临的法律方面的问题。
人口方面的研究表明,在某个统计的年份里,全国的独生子女的数量大概是在2亿人左右,这也就意味着有一千万独生的家庭面临着继承的问题。
独生子女只要是父母的遗产,就可以继承父母全部遗产。这是不少人的错误观念,一般是由于不了解相关法律。
父母没有留下有效的遗嘱,依据民法典和独生子女一样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还有逝者配偶及父母,都有继承的权利。
由于中国人对于家的理解原本就具有弹性,它既可以是两代人的小小的家庭,也能够是三代的大家庭。还可以扩展到五服之内的家族。但是遗产的继承可不能仅仅只是按照小家来进行理解。
继承的范围从表面上来看决定了哪些亲属能够分遗产,但是实际上体现了国家尊重自然人的私有财产特别是被继承者的遗产。
如果法定继承的范围较小,继承人数量较少,遗产没有人继承可能性较大。私人遗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也较大,这与市场经济保护个人合法的财产权益理念不符。
遗产属于父母生前个人的合法财产。父母有权进行处分,因此遗嘱继承,遗赠扶养的协议优先考虑法定的继承。
如遗嘱明确将遗产赠与他人,则独生子女可继承遗嘱未处理的遗产。
民法典明确,继承结束后,按法定继承处理;遗嘱的按遗嘱继承、遗赠办理;遗赠扶养合同,按照合同办理。
受赠人知道接受遗赠后6十日内,应当表示接受或放弃,否则视作放弃;继承人如果没有在继承遗产前书面表明放弃,则视为继承。
父亲先在爷爷奶奶去世,或母亲先去姥姥爷爷去世后,他们继承遗产的份额不会自但是然地消失,而是作为遗产重新继承的,父母亲兄弟姐妹可能也会因此享有这部分遗产继承权利。
即使再婚后没生育孩子,继父或继母也可以作为首先顺序继承的人,继承了再婚一方财产。
在夫妻关系的存续期间夫妻的大多数收入是共同的财产,包括父母继承的遗产等。
但是如果父母特别约定遗产只能由自己的儿女继承,和他们的配偶没有关系,那就不一样了。
所以父母如果想要独生子女能够完整地继承遗产的话,最为直接的方法就是要立下有效的遗嘱。
有很多人认为立遗嘱是晦气的,不吉利的,但是它既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处理财产,也可以减少子女与亲属争夺财产的可能性,以免家庭的关系因此而失和。